人民网南京7月31日电记者顾兆农报道:从8月1日起,南京市提高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原来的0.55元提高到1元,自来水到户价为每立方米1.9元。
南京规定,对特困群众将实行“先收后补”的方式予以每户每月退补5元的照顾。此外,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等均提高了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