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1日电(王攀杨慧)近日,广州海事法院陆续公开开庭审理了“航海者”系列案,并对其中的部分纠
纷当庭作出了判决。此前,广州海事法院已以594万美元公的价格公开拍卖债务缠身的“航海者”轮(S.T.MARINER)
,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竞得该次拍卖。
“航海者”轮是上个世纪70年代建造的巨型油船,船舶总长344.5米,载重26.7万吨,被称为“海上巨无
霸”。由于债务缠身,今年二至三月份,美国、希腊、英国等国当事人 先后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停泊在中国广东茂名水东
港的“航海者”轮。该轮被扣押后,新加坡、巴拿马、阿联酋、挪威等国当事人闻风而动,纷纷前来起诉和申请债权登记。5
月9日,“航海者”轮以594万美元的价格被广州海事法院公开拍卖。
据介绍,该案创下了中国海事司法史上多项第一:“航海者”轮是中国迄今为止拍卖的最大外轮;该案件涉及10个
国家和地区,是涉案方最多的案件。该案件的审判者表示,涉案的众多外国当事人一致选定在中国解决债务争端,表明了国际
社会对中国海事审判的信任。
7月25日,广州海事法院开审“航海者”轮系列案,首先审理的是JP摩根大通银行诉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船舶
抵押权纠纷案。该系列案中,被告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一直没有积极应诉,也没有参加此次开庭。
合议庭对原告摩根大通银行提供的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有关证据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定抵押权纠纷适用《巴哈马商
船法》,并依据《巴哈马商船法》第35、37条规定对该案进行审理。在此基础上,广州海事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海流
航运公司偿付原告JP摩根大通银行贷款、透支款及其利息与相关费用共704万美元。原告JP摩根大通银行基于该债权在
该院拍卖“航海者”轮以前就对该轮享有船舶抵押权,在该轮拍卖后有权从该轮拍卖款中优先受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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