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8月1日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一宗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人民币
逾2亿的经济犯罪刑事大案,被告人洪钟标等6人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8年8月起,42岁的广东省潮阳市人洪钟标采用收购或用虚假资料注册登记等手段,先
后掌控了深圳市三草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并以一些公司的名义向税务机关领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雇请同乡洪昌武等数
人(多人在逃),在没有贸易的 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收取开票手续费。
其中,洪钟标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6份,虚开金额共计人民币2亿多元、税款总计人民币3499多万元
;其他各疑犯共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8份,虚开金额共计达到2.38亿多元、税额逾4461万元。案发后,
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抵扣税款已全部被追回。
另据悉,1999年至2000年初,被告人洪钟标在为其掌控的企业办理核税、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确认以及办
理财务发票领购的过程中,多次得到市国税局福田征收分局四科副科长邝某、发票科副科长邱某的帮忙,为表“感谢”,洪钟
标先后多次送给邝某人民币共5.5万元、港币3.1万元;送给邱某人民币共12万元、港币12万元。邝、邱二人均以另
案审理并已作出判决。
此外,1998年至2000年初,被告人洪昌武在为洪钟标工作期间,明知洪钟标掌控的企业均系从事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仍积极协助洪钟标传送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银行转款以制造真实贸易的假象等活动。(吴秀云
、吴艺、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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