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戎通讯员山水)记者昨日从顺义区检察院获悉,因为一份检察建议,两名嫖娼的公职人员前不久被所
在单位开除党籍并被撤销行政职务。
2002年3月14日,某煤炭公司党支部书记、46岁的正科级干部尹某和某煤炭经营中心所属一旅馆的副经理、
56岁的鞠某在昌平一疗养院参加会议。这天晚饭后,尹某提出出去玩一玩,二人便开着鞠某的一辆捷达车去找小姐。深夜12
时左右,在顺义“好再来发廊”,他 们从女服务员中挑选了孙某和顾某两人,由发廊老板邹某把他们带到天竺新村一楼房内进
行卖淫嫖娼。当晚正赶上夜查,二人连同两位小姐均被当场抓住。邹某也很快被抓获。
经顺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邹某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尹某和鞠某二人分别被公安机
关予以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发现,嫖娼的尹某和鞠某二人既是党员又是国家干部,遂给其所在单位发了一份检察建议,二人很
快被开除党籍并被撤销了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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