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反诉获胜
晨报讯(记者李海霞)前天,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媒体披露了一起广为关注的理赔案。根据法院判决,客
户孙某恶意骗保,新华保险北京分公司反诉获胜。当事人孙某不但退还保费,而且还将书面赔礼道歉并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2001年4月,孙某在北京以山西大同矿务局三中老师的身份,投保了新华保险公司的“关爱相随”保险一份。2002
年4月23日,孙某来新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称2001年9月,其在一次学校活动中不慎被杠铃砸成胸椎骨折。在理赔过
程中,新华公司理赔人员根据公司理赔规定对该客户有处方的医药费794.60元迅速给予了赔付,对无处方证明的833.75
元允诺只要该客户能够提供处方,仍将立即给予理赔。关于伤残鉴定问题,该客户提供的证明与新华公司伤残鉴定不符,理赔
部门与客户协商,请中立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2002年4月26日,孙某以新华保险公司拒赔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新华公司委派律师和理赔人员赴大同调查得
知:该客户的伤残是于1979年在矿上摔伤。2001年9月,矿务局将其定为4级伤残后,该客户即开始向新华保险公司
进行骗保。
在法庭上,孙某在原告陈述一开始就主动认错并提出撤诉请求,法庭予以驳回。由于客户孙某属于骗保,新华公司庭
前就提出了反诉的请求。该案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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