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将成立专门小组解决的士纠纷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昨天,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随着出租汽车公司和司机纠纷的增加,市法院系统
将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纠纷的审理。
据了解,近年来,出租汽车司机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纠纷逐渐增加。截至目前,全市法 院已先后受理涉及出租汽车司机
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纠纷269件,涉案的出租公司有近百家。纠纷的类别主要为劳动争议纠纷、债务纠纷、承包合同纠纷以及
赔偿纠纷、租赁纠纷、定金纠纷等。
市高院主要负责人指出,涉及出租汽车司机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纠纷,各法院要严格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
出租汽车司机的劳动合同及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该立案的要及时立案,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要耐心向当事人说明
,不能一推了之。案件审理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准确,适用法律严密、无懈可击,判决恰当、说理充分。为了保证此类案件
的正确审理,市高院还将成立处理出租汽车司机纠纷问题的专门小组,组织领导各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