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郭京霞)昨天,市一中院审结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自诉伤害案。妻子因不满丈夫的殴打,将丈夫告
上法庭,丈夫因此被终审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妻子刘凤明与丈夫张宝山经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但是,为了张宝山以前的同居女友及其非
婚生子两人经常发生争执。去年11月5日晚7时许,二人在家中因房产问题再次发生争吵。刘凤明情急之下拿起孩子的奶瓶
扔向张宝山,张宝山拿起家 中的圆凳将刘凤明头部打伤,致刘凤明当场昏倒在地。邻居听到他们打架的声音,拨叫“110”
将刘凤明送到医院,张宝山被扭送公安机关。经医院诊断,刘凤明颅部受轻伤。
刘凤明以夫妻感情不和、张宝山经常对其打骂造成轻伤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宝山的刑事责任。一审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宝山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宣判后,刘凤明和张宝山均不服,分别提出上
诉。一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同时准许张宝山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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