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高晶)昨天,两名在火车上携带毒品4602克的女性罪犯被判处死刑。
2000年12月,罪犯王宝兰、徐万华商定向武昌运输毒品。12月20日,罪犯王宝兰将部分海洛因交给徐万华
携带,自己携带一部分。当日17时,二人登上从广州火车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徐万华将装有10块毒品的黑色皮
包放到自己铺下靠车窗一侧的地面上, 王宝兰将毒品藏在腰间。列车开出广州站后,乘警例行检查时发现二人均未带身份证,
且不能说清去武昌的目的,遂先将王宝兰带走盘查。徐万华趁机将藏在腰间的毒品转移到自己铺的褥子下。随后,乘警又对徐
万华进行盘查,并将二人携带的13块毒品查获。经鉴定,两人所带毒品为海洛因,共计4602克。北京市铁路运输中级法
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二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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