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生的家 旧宫附近专为外来人口办的私人幼儿园
“外边空气比家里好。”
在京城的局部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大演着“超生游击队”。记者近日走访了处于丰台和大兴交汇处的旧宫一带,对外来人口的生育状况进行调查时看到了这一现象。
“不为生孩子我们来这么远干嘛?”
通过一位在旧宫附近办厂的朋友的介绍,在答应不拍照、不署真名的条件下,记者走近了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外来人口超生家庭。
赵生(化名),今年34岁,1997年为逃避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追查,携妻子和两个孩子从贵州凤冈县来北京打工。他们每月花100多元钱租房,住在东高地南小街。在北京的三年里,他们又先后生了3个孩子,最后终于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星星”。记者打趣地问“是不是‘盼星星,盼月亮’的意思”,赵生笑而不答。
赵生租住的农家小院共有四间房,他们一家租住其中的两间,一大一小。小的那间靠里放着几个装满桃子的筐,地上还堆了二三十个西瓜。小间靠外有一个用木板自制的碗柜,碗柜前两条板凳上、地上到处是塑料盆和用过的碗筷、勺,引来成群的苍蝇。门口放着一个仍有火气的蜂窝煤炉。大的那间明显是卧室,铺有两张床,大的那张足以睡下四个1.7米以上的成年人。两张床都很低,每张床的两头用砖叠了四层作为支架,砖上放木板,还算稳固。小床上铺了一张灯草席,既没有枕头也没有被子。大床上乱七八糟一大片,有又脏又破的被子,有衣服、裤子,还有一只小鞋。床单被揉搓到一边,床底下堆满杂物。满地都是鞋、袜子和破布以及做买卖的工具。
“我们是农民,按有关政策国家允许生两个孩子,但是要相隔四年。我们的第二个孩子和第一个孩子只相差两岁,被罚了款并要做绝育手术。”赵生开始叙述他们的“违法”生涯,“罚款吧,通过变卖牲畜和借一点儿钱还能交上;但没有一个男孩,我怎么能绝育呢?”
“这是基本国策,大家不都得这样吗?”记者反问他。
“道理是这样。但在我们寨子上,一般只生两个的,是因为至少有了一个男孩。”他说。
“你和你的妻子是不是不生男孩不罢休?”记者又问。
“没办法的,农村和城市不一样。你们城里人有钱有机会上这样和那样的保险,没工作还给生活费(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人没有男孩儿,老了怎么办?况且,别人会认为你家断了香火,还会欺负你。谁家男孩儿多谁说话就硬气。”赵生似乎很无奈。
“你在北京5年生了3个孩子,没人管吗?”记者再问。
“要查也就是身分证、暂住证、就业证什么的。就业证只需到我们省驻京办交5块钱,领张卡,回家自己填,基本上没人管。我们寨子里像我们这样为生孩子在外打工的不少。这也算是个空子吧,要不大老远来干嘛?”
调查中记者发现,“超生游击队”主要是为了躲避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才离开家乡。他们多为中年人,因为已有一个或多个女孩儿,一定要生个男孩儿才肯罢休。中国传统的“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至今对这些外来人员的生育行为有着深刻的影响,他们的生育观念和意愿与国家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
带着孩子上工
采访的第二天,记者想到赵生的家里亲眼看看他们的生活状况。好不容易找到了,推开门正想进去,突然从房里窜出两条狗,狂吠着向记者冲了出来,险些把记者咬伤。与赵生合租一个农家院的两个河南和四川籍邻居说,赵生带着孩子去工地了。
记者随即又去了前一天去过的工地,远远就看见他的四个孩子在工地边玩耍。石头、沙子、木棍、小虫是他们最好的玩具,除了较大的孩子身上穿着记者前一日赠送的一套白裙子,显得一些干净外,其他三个全是泥土一身的“花猫”。在赵生的应允下,记者从远处给他们照了两张像,然后,赵生就把孩子叫到工地上的一个临时房子里去了。可能是出于对记者相机的防备吧。
“孩子到工地很危险。”记者问赵生:“你妻子为什么不带孩子?”
“她带着刚一岁的星星卖西瓜去了。每天一大早全家吃完饭,我就得把她和星星以及进(货)来的西瓜用农用三轮车送到不远的道路边,然后再回来带着四个小孩儿到工地。”又黑又瘦的赵生,显然已经感觉到了生活的压力,皱着眉头。
记者建议他应该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去。可赵生告诉记者,附近的航天研究院、南郊农场的幼儿园,一是他们的孩子进不去,二是即使能进去也交不起那份钱。进私人幼儿园吧,没老师教文化,而且每个孩子每月还得160元,他们目前的收入承受不了。赵生愁眉苦脸地说:“大孩子今年该上小学一年级了。我们附近有一所河南人办的学校,叫海迪学校,还算正规,收费是每学期600元。我得攒钱先让她上学……”
赵生眼中无法隐藏的苦楚和迷茫,深深地刺痛着记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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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赵生这样尚未脱贫又超生的外来打工家庭,在城乡结合部的旧宫一带不断上演和重复着。他们受超生之累,收入又低,难以目前的贫困面貌。他们的下一代因为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是不是还要再重复上一辈的命运?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对从湖南怀化来京的夫妇在家乡已经生育了两个小孩,1999年把两个孩子交给父母后二人来京打工,又生了两个小孩,最后一个是男孩。
“我们老家房子的板壁、牲畜及家具等已经变卖交了罚款。现在只有等孩子长大点儿了再回去。孩子已经生出来,计划生育部门也只能罚罚款。要罚款没有,要人有几个。”这对夫妇的话让记者有些哭笑不得,“我们住的这个地方,原来是个垃圾堆,现在我们搭了个简易房和一个棚子,养了十几头猪,几十只鸡。这地方又臭又脏,特别是夏天。恐怕请别人也请不来,所以根本就没人过问什么。平常没事儿就带孩子出去玩,外边至少比家里的空气好。”
“你们的孩子出生了,既不登记,又不报户口,以后怎么办?”记者问。
“现在只能这样,以后再说吧。反正也不光是我们的孩子这样。”他们俨然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
《管理办法》为何难管“游击队”?
按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纳入暂住地计划生育管理中。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然而,对外来人口生育的管理是有难度的。首先,外来人口的流动性、暂时性给管理带来“致命”难题。
旧宫一位居委会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摇了摇头,深有感触地说:“外来人口流动性太强而且没有任何约束,《管理办法》对他们很难奏效。如果你今天去通知了他们要按规定接受管理,尽快去交婚育证明材料和相关费用,过两天他们可能就无影无踪了。”
其次,程序的复杂和繁琐也成为管理的瓶颈。
《管理办法》规定: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
“婚育证明不完备或没有的,要求到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去补办,路远的要写信让家里人代办。”这位主任介绍说,“但很多人不愿办,因为户口所在地要收押金,押金数额各地也不一样,一般是200元,多的要收500元。流动人口多年在外,押金要‘押’数年,就几乎等于收费了。暂住地居委会收到婚育证明后,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签订‘流入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并收押金100元。其实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也不一定能准确地了解办证人的真正生育状况。”
东高地万源路居委会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张女士说:“这个程序的复杂、繁琐以及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对于有意接受管理的外来人员来说是一种羁绊,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很不方便;而对刻意逃避计划生育管理的外来人员,计生部门就更难对其实现有效管理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赵树凯认为,目前外来人口管理中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各办各的证、各收各的费、各管各的事”,缺少统筹规划。如果能由一个部门牵头,实行“一证管理”,效果会好得多。
尽管这些“超生游击队”生活得的确不容易,但是流动人口超生的严重现状又不能不让人担忧。社会应该关注他们,保障他们的权利,同时把他们的计划生育真正纳入有效的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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