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频道/贵州商报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日电我国第一部农村消防专项法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经贵州
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8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由于历史形成的居住方式和生活习惯,使得黔东南成为全国农村火灾的重灾区,消防界流传着“全国农村火灾看
贵州,贵州农村火灾看黔东南”的说法。据统计,1990年-2001年的12年时间里,黔东南州就发生火灾1193起
,烧死188人,烧伤144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354.42万元。其中,仅2001年,全州就发现火灾96起,烧
死19人,烧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542.43万元。这些火灾中,农村火灾占90%以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