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1),原江门市民政局正副局长、重要科室科长共7人在江门市中院受审。至此,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江门市民政局腐败窝案昭然天下。
检察机关指控他们侵吞公款共人民币140万元,其中两名正副局长更涉嫌受贿8万元,一科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昔日同僚庭上对“咬”
检察机关起诉书中认定,1994年至1996年,被告李秋良将建设银行支付的利差42万元转为定期存款,所得利息9万余元与林美玲私分。该存款及存活期时产生的利息共41万元由林、李和梁焕康私分。
梁焕康在庭上表示,利差的事情他是在钱到手后才知道的。李秋良则作证说:“梁某当然知道这件事,是他叫我按他的意思分配利息的嘛!我制订了一个签名表,他同意签名后我才敢提钱。那个表格还没销毁呢!”
上级让他们搭售纪念品?
检察机关指控,在1995年至2001年间,叶桂文经李灿灼、梁华均的同意,要求前来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购买结婚纪念品(每套150-200元),累计收入60多万元,由鲁仲金以“小钱柜”经管。以上4名被告及其他涉案人员多年来私分40多万元。
原江门市民政局局长李灿灼辩称,纪念品的定价、有否向省民政局上缴,他一概不知道。开始他斩钉截铁地表示:代售纪念品是民政局的法定职责。过后低头一想,又立刻改口说:“我刚才说错了,上级部门没有书面文件规定,不过口头上提过的。”
三局座否认指控数额
检察机关认定,1993年该民政局借款200万元给江门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李灿灼、梁焕康、梁华均、李秋良、林美玲私分27万元利息。
李灿灼辩称,民政局借款只是按指令办事。他还说,他只拿到3.2万元,不是起诉书中的6万元。
梁焕康也回答:“这不算个人贪污,多加班的人就多拿,多劳多得嘛!我得到的是3万元,不是起诉书所说的6万元。”
梁华均更大声叫嚷:“我一次也没收过钱,2.5万元真是子虚乌有!”
至昨天休庭止,法庭质证阶段仍未结束,今天将继续审理。作者:记者赖颢宁实习生郭颖怡通讯员丁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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