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艳) 福建省近日将出台《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根据奖励办法,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将一次性获得奖金50万元。
新设立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按照奖励对象的科学技术活动类别及其与社会、经济的关联度,分设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奖四个类别。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是福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为促进科技 成果推广和产业化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科技人员,奖项不分等级,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两名,每人奖金额为50万元,其中1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所得,用于改善生活条件,4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研经费。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实施科技开发研究、应用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技术发明奖授予在福建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性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
这三个奖项每年评审一次,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200项,分设一等、二等、三等3个等级,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奖励办法》还对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评审等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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