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鹏)从8月5日起,本市电动自行车车主要开始为自己的车缴税,年税额为每辆4元,缴税截止到8月31日。
市地税局昨天宣布,根据相关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并使用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牌证电动自行车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2002年度电动自行车计征税额标准,按自行车税额标准执行,年税额为每辆车4元。采取市地方税务机关
地税部门同时强调,凡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的车辆,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缴纳2002年度车船使用税。同时2002年征收电动自行车车船使用税不发放完税标志,税务机关只开具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