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于杨 潘建彤)虽说交管部门明确规定从昨天开始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但记者发现,不少商店为了卖出车子,竟然将购车发票的日期都提前了。
昨天下午3点左右,记者来到位于安定门内大街的电动环保车精品天地,店内已有好几个人正在挑选电动自行车。见顾客进门,一名销售人员很热情地迎了上来,向记者推荐店内的特价自行车,并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能上牌照,买了方便又实惠。当记者问是否有8月1日 起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给上牌这一说法时,这位销售人员马上给记者打保票,称没事儿,把发票日期写成8月1日之前的日子就能解决问题。并告诉记者,当天已经卖出好多辆电动自行车,发票都是这样开的。见记者不相信,他又将记者引到收款台前,指着一位刚交完款的顾客刚开的发票作保证,记者清楚地看见这张国税号为“71***30”的发票日期落款处填写着“7月30日”。接着记者又以钱没带够为由,问是否过几天依旧能开7月份的发票时,销售人员很爽快地说,“没问题,都是手写的,写哪一天都行”,并承诺绝对不会有问题。
同样的情况,记者在前门、二里沟、西坝河、国展等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也发现了。在国展附近的燕丰商场三楼电动自行车销售处,商家甚至还表示可以帮车主先上好车牌,回头车主打电话来取即可。
记者随后采访了税务和交管部门,双方均称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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