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8月2日电 记者余继军报道:日前,厦门市出台《厦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回避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应回避的近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夫妻双方的父母,夫妻双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应回避的职务限定为:企业财务(审计)、购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重要部门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同一企业关系密切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