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8月2日电(记者屈明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宣布,从即日起,在全国率先推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
管理国家大事的重要举措--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以推进民主立法的进程。
近年来,云南省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的立法工作
仍存在立法起草渠道单一、少数法规还存在部门利益倾向、 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不够、法规项目在适应形势发展上还有差距
等问题。因此,为了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地方立法中,最近举行的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向
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的决定》。
这项决定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可以提出需要地方进行立法的项目。经省
人大常委会同意的立法项目或法规草案,凡属重大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在《云南日报》发布,请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法规草案稿或修改意见。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立法的项目、选用的法规草
案稿或重要修改意见,给予奖励和报酬。
据介绍,这项征集工作将长期开展下去,此次征集的重点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大引资力度,开发资
源,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促进经济、城乡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
,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绿色产业及无公害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搞好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乡人民生活环
境质量;实现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目标,走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本地特色的产业发展道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政府职
能转变,强化社会服务,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项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