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明星记者栾俊学特别记者侯悦林实习生付宁宁报道北站停车场未经交警部门审批,收费的依据从何而来?昨
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北站管理办公室向记者提供的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发证日期是2000年8月16日,令人奇怪的是,停车
场是今年7月份才对外营业的。
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了解到,设立停车场经交警部门审批后,才能到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沈阳市的停车场
收费是统一的,白天小车1元,大车2元,晚间加倍。如果提 高收费标准,也必须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停车场如果没有交警部
门审批,物价部门不可能办理收费许可证,否则就是违规收费。
沈阳市人民政府北站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停车场收费许可证上写着“地下停车场存车收费:台/1小时2元”字样,而
且收费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02年8月。据一位负责人介绍,北站停车场是沈阳北站地区物价服务有限公司开办的,公司成
立时间是今年4月16日,停车场营业时间是今年7月24日。至于为何先有收费许可证,后有公司和停车场的问题,这位负
责人却称不清楚。
记者昨日再次来到北站停车场,负责收费的一位老者手里攥着一大摞收费票据。记者询问停车场如何收费时,老者称
自己不识字,只知道每辆车收2元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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