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3日消息:近日有传媒称:即将出台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将把“600米以下的低空向私人飞机开放”写入其中。记者昨天采访了参与修订该条例的民航华东空管局一专业人士。据介绍,《条例》将首次对公安部门空中巡逻、消防部门空中救火、医院空中救助等方面作出规定,而“600米以下的低空将向私人飞机开放”的说法并没有被写入《条例》。
据该人士介绍,国家空管委去年就草拟了《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目的是对现有各种低空航空器进行规范管理。该人士介绍,今年4月,包括他在内的各地空管局代表应国家空管委要求,对《条例》草案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即将出台的《条例》包括:飞行空域的划设与使用、飞行活动的管理、飞行保障、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法律责任等内容。“但条例中根本没有600米以下的低空将向私人飞机开放的条款。即使现在增加了该款项,我们也应该最先知道呀。”该人士解释说。
据介绍,之所以出台《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是因为以前通用航空的作用表现在飞机撒农药、灭蝗、勘探、赤潮监视方面。现在出现了空中游览、热气球放飞、气艇游览等新兴项目,国家空管委结合当前各方需求,适时修订了《条例》。但《条例》能否年内出台,还得视修订情况而定。
来源:劳动报作者:陈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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