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八月二日电(记者纳家骅)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光范今天上午在此间宣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
据悉,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定,长期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经云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这一决定的内容是: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可以提出需要地方进行立法的项目,并将项目名称、
主要理由及相关资料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立法的项目,对项目提出者给予奖励。
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的立法项目或法规草案,凡属重大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在《云南日报》发布,请本省
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法规草案稿或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论证、
评选,并择优选用。法规草案稿或重要修改意见一经选用,对提供者给予报酬。
吴光范说,本次征集的重点包括: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大引资力度,开发资源,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
项目;促进经济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项目;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
的项目;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的项目;实现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等三大目标,走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本地特色
的产业发展之路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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