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8月3日消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昨日,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了对南充市“3·1”特大火灾事
故和泸县4·16”重大煤矿透水事故的处理情况。
2月28日晚12时左右,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府街达亨副食品批发市场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23人
受伤。经查,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系谭建忠等人违章使用蜡烛照明,引燃库房内包装纸箱等可燃物起火所致。
根据国务院和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安委会有关规定,对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对
直接责任者谭建忠、蒲冬梅、冯学强,保安人员王玉军、黄芝宇追究刑事责任。对南充市财办党组副书记、南充市消防支队防
火处处长、南充市文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南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兼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经理、顺庆工商分局西城工商
所所长、顺庆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所长、顺庆区卫生防疫站站长、顺庆工商分局西城工商所副所长、顺庆工商分局西城工商
所干部陈新、南充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降级、行政记过等处分;对达亨有限公司经理追究其纪律责
任。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4月16日14时20分,泸州市泸县喻寺镇河沟口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
未按“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进行采掘,致使采煤工作面在用煤电钻打眼时揭穿报废的芦蒿冲煤厂老窑水,引发
重大透水事故。该事故是一起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重大责任事故。
根据有关规定,对泸县河沟口煤矿处以停产整顿,并罚款2万元。该矿法定代表人殷俊和矿长邓有明分别罚款100
0元。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矿长温明德、技术责任人王虎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对喻寺镇镇长、镇武装部部长、
镇经发办工业助理员、泸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等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大过、行政记过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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