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4日消息:为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厦门市日前出台了
《厦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回避暂行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应回避的近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夫妻双方的父母,夫妻双方的同胞兄弟姐妹。
应回避的职务限定为:企业财务(审计)、购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重要部门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的职务,即同一企业内的上下级关系的职务,以及直接领导的下属企业负责人;同一企业关系密切的职务,即国有企业领导人
员与其应回避的近亲属,双方所任职务同属一个直接领导。(余继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