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上周六,合肥市政府原则同意对该市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污水处理费上调后,居民用自来水价格也将由原来1.1元/吨上调至1.44元/吨。新的收费标准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新调整的污水处理平均标准0.568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中的排污费每吨从0.2元调到0.54元;企事业单位用水中的排污费由0.3元/吨调到0.64元/吨,水价由原1.21元/ 吨提高到1.55元/吨;经营服务性用水中的排污费由0.5元/吨调到0.84元/吨,水价由原1.80元/吨提高到2.14元/吨。均上调0.34元/吨。
此次污水处理费调整,对弱势群体有倾斜,其中下岗职工中的特困户和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的居民生活用水水费,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每月每户在4吨以内的,先征后退,超过部分按收费标准交纳;特困企业工业用水经该市经贸委、财政局审核后,可采取先征后退方式,减免污水处理费。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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