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五日电(记者朱大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充
分认识当前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
夺等多发性犯罪。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把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特别是
驾驶机动车强行劫夺他人财物,结伙抢劫、抢夺,在公共 场所抢劫、抢夺等作为当前严打整治斗争的重点予以严厉打击,力争
尽快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遏制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
通知说,对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要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抢
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治安形势,并结合抢夺犯罪特点,
从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角度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地区构成抢夺罪的数额标准。
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既要保证办案质量,又要加快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进度,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并核实证据;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符合逮捕、起诉条
件的,应当及时予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要及时审判。在办案过程中,各地公安机
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
通知指出,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通过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专项斗争,及时发现问题,总
结经验教训,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自觉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作斗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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