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天(8月4日),广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林如山在接受部分传媒采访时透露,从去年12月底起,市地税局就为11类高收入的行业和13类高收入个人建立纳税档案,目前地税部门对个人所得税进行重点监控的对象已达2万多人。
据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广州市地税局已经为1.4万多名富人建立了专门的档案,加上原有的1万多名需双项申报的涉外人员,总共有2万多名富人属于地税部门重点监控的。同 时,一批高收入企业的老总、财务负责人被监控带来的示范效应可能是几十万高收入人群被监控。
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来广州演出的明星是否规范缴税,林如山介绍,地税部门对这批演艺人员从纳税源头上加强了征管,文化部门一批准演出就通知地税部门,演出公司在印门票时就要按门票收入的10%先缴纳税收保证金,演出后税收就从保证金中扣除。外籍演出人士在售、付汇时,必须就演出收入提供纳税凭证才能付出外汇。而本地的演艺明星,体育明星也纳入高收入人群建档监控。另方面,广州私营经济发达,一些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也成了个税的纳税大户。据统计,去年广州个税的前十名大部分都是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地税部门对这部分人采取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针对原来核定的税收定额标准偏低,存在税收漏洞的问题,地税部门今年专门制定了纳税人非查账征收办法、核定最低营业额办法,综合经营情况调高了税收的额度,此部分税收增长了八成多,增长1亿元。
据介绍,今年1至6月,广州个人所得税达到2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29%,个税总量占地方税收的21.21%,个税增长量占地税增长量的一半。
11类高收入行业
1.电信(移动通信)、烟草、金融、保险、证券、电力(供电)、石油、石化、航空、铁路、房地产、建筑安装、广告、演出、城市供水、供气等行业;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机构;
3.足球俱乐部、高尔夫球俱乐部;
4.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
6.设计院、科研所、高等院校、区级以上医疗机构;
7.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宾馆);
8.上年度经营收入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娱乐业企业;
9.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传媒机构;
10.上市公司;
11.经税务机关确定的其它企事业单位。
13类高收入个人
1.在本市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2.以境外公司名义派驻本市提供劳务的外籍人员、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3.以独立个人身份提供专业性劳务的外籍人员、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4.教练员和运动员、演员、时装模特、电视节目主持人;
5.律师、注册会计(税务)师、股票操盘手,从事文艺、体育和经济活动的经纪人;
6.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或社会办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和副教授以上的专家、高等院校副教授以上的专家;
7.外派人员;
8.本市高收入行业中的企业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9.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10.建筑工程承包人;
11.上年度经营(销售)收入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股东);
12.上年度经营(销售)收入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个体工商业户主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出资律师;
13.经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重点纳税人。作者:朱桂芳阮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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