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到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督察队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一个数字:今年4月份以来,群众对交警的投诉只有5件,较前3个月近20件的投诉量明显减少。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交警支队扎实构筑“形象工程”所带来的变化。
市交警支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努力促进整个队伍服务意识、执法水平、工作效率的提高。从今年3月份起,他们全面启动了“形象工程”,旨在创造安全、有序、 畅通的交通环境,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工作环境;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形象,着力将“所有的部门都是服务的部门,所有的岗位都是服务的岗位”的理念融入到每一个交通民警的思想中,同时在活动中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形象工程”启动以后,交警支队所属的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事故处理和违章处理等部门,都从各自实际出发完善了警务公开和承诺制度,推出了一项项便民服务措施。市驾管处在业务大厅内公开了驾驶员培训的报考程序、收费标准等,推出了“弹性”驾驶培训制度,对有特殊情况无法连续参加驾驶培训者,安排公休日或其他时间进行;双休日照常办理驾驶培训、考试和机动车及驾驶员年审等手续;开通大学生学车“绿色通道”,为外商换驾证实行“一条龙”服务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则专门设置了群众接待室,配备饮水机、笔墨等物品,对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各交警大队也纷纷推出便民新举,市南区交警大队率先推出了“交警进社区”制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定期预报车辆审验时间,通报辖区交通事故情况;四方区交警大队则在街头设立流动年审服务点,极大方便了驾驶员年审。
为解决个别民警存在的对待群众态度“冷、横、硬、推”乃至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市交警支队在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新开通了支队长电子信箱(112.top86.com),将监督电话醒目地张挂在各窗口单位,同时对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加大了纪检、督察工作力度。其中对民警执法不公、执法态度不好的投诉,立即查实纠正并对责任民警予以批评、诫免和岗位考核扣分;对培训驾驶员的教练员向学员索要钱物的,一经查实立即辞退。今年以来,已对被投诉的3名交警予以了严肃处理,一名教练员被辞退。
为提高交警队伍的工作效率,交警支队还推出了涉及民警执勤、执法业务和窗口服务等方面的10项“提速”规定和承诺,各项事务办理时限平均比以往大大缩短。如事故处理中,对事实清楚的一般交通事故,使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理;对适用普通程序的,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无异议的,于次日即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方面,分别于2小时和15分钟内办结新车登记和驾驶员报名事宜;驾驶员考试合格者当场发证;为5辆以上车辆挂牌的单位实行登门服务。这一系列快捷服务举措,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戴谦周江波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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