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宋建波 实习生董莉莉报道 一名叫王杰的男子,冒充军人以200元租了一处房屋,又转手租给郑某,拿着一季度的租金1200元和押金300元逃之夭夭。昨日,郑某在向消协投诉的同时,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据了解,郑某是一名军人,找到一家房产中介中心租房。中介公司拿着在电线杆子上揭下的一张出租房屋的宣传单给郑某,中介与房主王杰联络,后来便约双方见面。中介负责 人事先嘱咐郑某见面后要说“我们是朋友关系”。双方见面后,王杰出示了军人证,两人都是军人,觉得很投缘。中介方面说,既然这么投缘,又都是军人,就不用看房证了,直接谈吧。后两人谈妥,并签了租房协议。其中说明,王杰将和平区九马路的一室一厅租给郑某使用,租期从2002年7月28日至2002年10月28日,月租金400元,押金300元,总计1500元。签完后,王杰拿着1500元走了,中介公司收了郑某150元的中介费,第二天郑某就搬进了新屋。
当晚,有一名自称是房主的人敲响了郑某新屋的门。据他说,王杰交给他200元租了他的房子,他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郑某马上拨打王杰留下的手机和传呼号码,均无回应,才知自己上当了。市消协刚开通的军人投诉站接到投诉后马上着手处理。经其调解,双方达成共识,中介方赔偿郑某1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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