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7日信息:据信息时报报道,昨天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申请刑事赔偿的国家赔偿案件进
行公开听证审理,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在法庭进行了激烈的质证和辩论。据了解,这是广州市首次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
公开听证审理。
记者了解到,过去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理方式,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背靠背”,互不见面
。这带来的不良后果就是,一些赔偿决定作出后,赔偿请 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都会对决定不理解甚至不服;但由于
赔偿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当事人即使不服也无法上诉。而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听证审理,使审理公开、
透明,就克服了这一缺陷。因此,听证程序以后将被广州法院普遍采用。
在昨天的法庭上,赔偿请求人曾润兴声称,因为她女儿涉嫌开出空头支票,增城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出示证件
,没有开具扣押清单的情况下,扣押了她价值89.5万多元的货物。她认为增城市公安局的办案程序违法,请求法院撤销增
城市公安局不予赔偿决定书和广州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
增城市公安局答辩称,他们的扣押程序合法,赔偿请求人却不愿意在扣押清单上签名,而他们扣押的也是涉嫌犯罪的
物品,因此不涉及国家赔偿问题。广州市公安局则答辩称:目前还不能确定增城市公安局办案程序违法,因此曾润兴提出申请
国家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听证结束后,法院赔偿委员会将对案件进行讨论后作出决定。(记者吴秀云、实习生吴艺、通讯员粟
晓晶、罗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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