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7日消息:卫生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最新修订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中,知情选择权首次出现在婚
检过程中,尊重和人性化将成为今后婚检的前提。
知情选择权出现在发现婚检结果异常时。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
带者,体检医生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
持结婚,应充分尊重 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在1997年发布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中,这一条是不存在的。如果体检医生发现受检者有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精
神病在发病期内,及其它医学上认为应当暂缓结婚的情况,就会提出“暂缓结婚”的医学意见。
卫生部有关人士举例,如男女双方婚检,医生了解到一方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会向双方提出暂缓结婚的意见;但如
果受检双方坚持结婚,且未感染一方对对方感染艾滋病病毒一事完全知情,那么医生就会出具“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
者意愿”的意见,并予以预防感染措施的辅导。
不仅如此,婚检中一些特殊检查项目如艾滋病、染色体检查等,也会根据受检者的需要和自愿原则确定。
新华网消息,卫生部有关人士今天说,婚前检查已成为中国人民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阻断疾病的屏障之一
。他举出的数字表明,2001年的婚检,在参检的800多万人中,发现了近20万对婚姻和生育有影响的疾病患者,折算
出来,参加婚前检查的每54人,就有一人身患这样的病症。
卫生部有关人士说,有婚检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行业准入的标准将更为严格,目前,中国有4000多家有婚检资格的
机构,每年约有1900万新生婴儿出生。(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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