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气预报 新闻 搜索 短信 聊天 企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办法 专家在鉴定中唱主角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08日10:42 青岛日报

  本报讯 为配合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国家卫生部日前出台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备受关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做了详细规定,并将于9月1日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时施行。就此,市医学会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透露,今后,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专家将唱主角。我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将于月底前建成,医德不好或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的专家将不被纳入。

  医学会人员开始旁听医疗事故鉴定

  根据《办法》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据此,我市各区不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另外,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已受理但尚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或事件,要尽快完成鉴定;进行鉴定时,可以邀请医学会的分管人员列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结案。

  该通知还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已受理但尚未进行鉴定或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9月1日后按下列原则办理:(一)县(市、市辖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已受理但尚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已进行鉴定但当事人对结论不服的,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首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组织鉴定。(二)设区的市(地区、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区(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已受理但尚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首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组织鉴定;对设区的市(地区、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区(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再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组织鉴定。(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已受理但尚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再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进行鉴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移交,可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悉,自7月中旬起,我市医学会有关负责人已开始列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

  我市医学会已有专家库雏形

  《办法》规定,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并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同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专家库候选人:(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市医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丁华民说,成立于1946年的市医学会现下设专科分会51个,分会委员近千人,会员达4000余人,是目前我市最大的学术团体,集中了我市医学界的诸多专家。为了建立适应《办法》要求的更加完善的专家库,市医学会将从今天起向各医院发放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候选人登记表,重新登记各专业专家,加上医学会已有专家库、卫生行政部门原有的鉴定专家库,三库合一,于月底前建起符合《办法》要求的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也将纳入专家库,以备参加涉及死因、伤残的鉴定。

  专家库“门槛”抬高

  据悉,专家在进入专家库之前,市医学会将组织对其进行审核,除硬件(如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外,将重点了解其医德医风,医德医风不好,或发生过医疗差错、医疗事故者不纳入专家库。审核完成后,合格者将发给中华医学会统一格式的聘书,聘期4年,其间可根据情况增减专家库成员。

  为保证鉴定公正,参加鉴定的专家由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由这些专家从中推选的组长主持,半数以上参加鉴定专家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参加鉴定专家在鉴定结论上签名,医学会工作人员不参加表决和投票,只是如实记录鉴定会过程和专家的意见。鉴定结果及相应材料由医学会存档,至少保存20年。

  市医学会负责人认为,新的专家库人员将更多,面更广,加之新的鉴定办法中抽取专家、专家负责等规定,将使群众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认可程度提高。此外,今后可以尝试把部分鉴定过程公开,以提高公信力。

  鉴定费将做相应调整

  《办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据悉,我市以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偏低(只有数百元),难以满足鉴定的基本需要。新办法实施后,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将根据各地情况作不同的调整,估计会有较大幅度的上浮。(本报记者王丽艳)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联通手机购买个人家园,百分百中奖!


和心爱的她养个短信宝宝,体验浪漫虚拟人生
短信服务推荐
短信宝贝:和心爱的她(他),一起养一个可爱的短信宝宝,体验那浪漫的虚拟人生!
手机号:
密码: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贺卡
[陈小春] 我爱的人
[周杰伦] 可爱女人
[羽 泉] 心似狂潮
《我的野蛮女友》
更多>>


新浪商城推荐
   云网数字卡
  • 传奇秒月互换卡
  • 决战游戏点数卡
  •   雪山音乐节
  • 订演出票
  • 订相关旅游线路
  • 香水热卖
  • 佛裸蒙性感香水
  • KENZO竹子香水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