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覃世默) 8月5日,本报接到读者反映,称南宁市位子渌村一家塑料回收加工厂的青年民工韦永平,于8月1日在车间“触电”死亡,6日,记者调查发现,厂家以“自然死亡”为由未将事故向有关门汇报。
5日晚8时许,记者来到这家位于位子渌村5—1号的塑料回收加工厂,发现该厂厂区很小,几个年轻小伙子正在生产车间里将加工好的塑料袋装上车,个个汗流浃背。走进生产车 间,里面又小又窄,几台塑料袋加工机轰轰作响,热浪滚滚,室内温度比外面明显高出许多,整个车间不见一台抽风机或电风扇,几名操作人员也没带任何防护措施,记者在里面呆了几分钟,便受不了里面的热气,只好退出。
记者与一些民工交谈时,证实了韦永平死亡的事实。一些民工反映,韦是因劳累过度晕倒后不幸触电而死的。一名小伙子告诉记者,他来了近3个月,每天都工作12个小时,他说:“车间很热,做工很辛苦。”6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南宁市城北区劳动局及贸易局,两部门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接到该塑料回收加工厂职工死亡事故的报告。
记者接着约见了塑料回收加工厂老板陈爱龙,陈认为,韦是“自然死亡”而不是“事故死亡”,所以没有上报有关部门。记者提出要看工厂与韦的劳动合同,陈称“未签”,招人时也没作“体检”。陈说,韦在车间突然晕倒后,是他亲自送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的。韦死后,工厂已给其家人相应的“补偿”。而三医院急诊科参与抢救韦的杨医生说,韦送到医院后,人已停止了呼吸,医院抢救无效。杨医生说,厂方将韦送到医院时,称是被电触伤,所以医院病历上登记的病因也是“触电”。 (责编 朱燕 作者 覃世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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