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林)从本月10日开始,西安市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群众对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房屋买卖中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投诉,相关部门将在受理后30日之内办结。
本次整治和规范行动,将成立西安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副市长乔征、杨广信任组长。本次整顿重点查处:开发建设中未取得开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一房多 售等行为;商品房销售面积“短斤缺两”等行为;房地产中介活动中发布不实信息,利用假信息骗取“看房费”等行为;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6个方面。
领导小组要求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对于群众投诉和检查所查出的案件,各相关部门要在接到案件后30天之内办结,如在30天内不能办结,应及时申请延期,对既不处理又不说明理由和申请延期的,将对该部门及当事人进行处理。
各部门负责查处范围:
西安市建委会同市计委:对于未取得立项、投资计划,不按项目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投资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抽逃注册资本金和开发项目资本金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西安市建委: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无资质和越级开发,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发生质量问题不认真处理,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不按保证书承诺承担保修责任的行为,以经济适用房名义骗取土地使用权等。
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和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土地的,在集体经济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销售面积“短斤缺两”的,中介公司和物业公司违法违规的。
西安市规划局:对于违反城市规划法未办理规划手续或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的行为。
西安市工商局:对于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违法违规以及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西安市建委会同市计委、市物价局:对于擅自将经济适用房作为商品房销售,或未按核定价格销售和变相销售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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