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方”运行机制加快社会化发放步伐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到目前为止,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数已达65万多人,直接由省社保局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人数达20多万人,应发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上做到100%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98.2%,比2000年增加了12.5个百分点。
近几年来,我省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除中央每年给予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约12亿元外,还充分发挥省级统筹的调剂功能,加大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养老保险投入力度。4年多来,共发放养老金168亿多元,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还对历年拖欠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作了一次性补发,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在落实“两个确保”政策过程中,我省一方面为防止过去由企业直接发放养老金产生的拖欠和挤占挪用问题,加快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步伐;另一方面对离退休人员多、确保发放有困难的丽江、怒江、迪庆等地州和十四冶、农垦、煤炭、有色等行业进行了重点监控、重点帮助,使确保发放得到了巩固。此外,在省级首先建立“地税部门保征收、财政部门保拨付、劳动保障部门保发放”的三方运行机制基础上,逐步在地州市也建立了“三方机制”,给确保养老金发放提供了保证。
为从制度上、资金筹集渠道上和服务质量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制度,我省不但加快了地州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进度,对原中央和省属行业统筹单位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改进和规范,而且还以“就近、安全、快捷和方便离退休人员及时领取养老金”为准则,充分利用银行、邮局、社区等社会服务机构网点分布、服务设施完善的优势,发放养老金。对于居住地偏远和有特殊困难不能前往社会服务机构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机构还直接向他们送发养老金。
据了解,我省在企业欠费、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还适时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到今年5月底,全省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已基本兑现完毕,共涉及离休人员1.5万多人,退休人员60多万人,离休人员每月平均增加基本养老金340元(两次),退休人员每月平均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尤祥能(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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