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8月10日电(记者禹志明余瑛瑞)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法院新选出
的6名法官助理近日走上了岗位。这些法官助理的设立是为了让法官从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专审案件。
厦门市集美法院姚新民院长介绍说,以前,法官不仅要审理案件,还要进行取证、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这些事务
性工作占用了法官太多的工作时间。法官对案件大包大揽, 无论是程序问题还是实体问题都一包到底,以至有人比喻法官“不
像‘坐堂’的、倒像跑腿的”,90%的精力花费在处理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上,真正坐下来静心研究相关法学理论和法律适用
问题的时间十分有限,法官“凭经验办案”的现象十分严重。
姚新民说,目前法官助理制度正处于试点推行阶段。经过多次论证和试点,厦门市集美法院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推行“
二助一”法官助理制度。即在专业审判组内,一个合议庭或一个独任审判庭配备两名法官助理,两名助理分别为程序助理和文
书助理。原属法官工作范围的审查诉讼材料、归纳、摘录证据、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等工作由法官助理承担。这样,法官被“
解放”出来,拥有更多时间投入对案件的专门审判。
集美法院一名法官说,法官助理的设立还有利于司法公正。由于法官在庭审前不与当事人直接接触,避免了与当事人
过多接触而带来的感情等其他因素,能更好地居中审判。
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法官助理只是协助法官从事审判业务,本身不具备审判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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