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大连8月11日电(记者蔡拥军 邬焕庆)为了改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靠罚款、收费维持工作的不正常局面,同时配合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开展和逐步推广,各城市已经成立或即将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经费将全部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实现“吃皇粮”。
在我国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中,尽管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不少,但分散到各支队 伍后,无论工商、环保还是市容、市政等,都感到力量不足,往往要靠雇佣临时工执法;加之大多数没有经费保障,凭借“靠山吃山”的错误思想,靠罚款和收费养活执法队伍,导致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的现象比较严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尖锐地批评有些地方和部门“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同时也对这种“九龙管水”、执法扰民的状况十分反感。
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曹康泰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制办主任会议上介绍,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的城市,经过几年的努力,依据行政处罚法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组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主体地位明确,严格实施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解决了“靠违法养执法,靠罚款发工资、奖金”的问题,从而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所需经费列入本机关的预算,由本级政府财政全额拨款,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按照规定分级全额上缴国库。”
据了解,从一些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城市的反馈情况看,“吃皇粮”的城管行政执法机构,由于实行了正规的公务员管理,不仅杜绝了乱罚款、滥收费问题,而且严把执法队伍的“入口”关,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提高,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统一着装、统一执法、统一处罚程序,依法行政执法意识和水平显著提高,执法形象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