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文慧报道 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昨日正式成立,公众的用药安全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据省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过程中,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
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这些反应程度不同地损害了人体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就是依法对已批
准生产销售的药品进行 安全性监督的一种手段。
专家介绍,据WTO在发展中国家的调查表明,住院病人中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20%,有5%的住院
病人是因药品不良反应入院的;全世界三分之一死亡病例的死因不是疾病本身,而是不合理用药;我国每年因药源性事件造成
死亡的人数高达几十万,因此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到2001年底全国共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我省于1997年
1月成立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昨日正式更名为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要求,辽宁省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成立后,省直医疗机构和各市中心医院要立即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此外,各市三级以上医疗单
位也要尽快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形成全省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在内的监测网络,及时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
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以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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