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频道/贵州都市报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13日电昨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贵阳市民胡庆先状告贵阳市房地产管理
局一案,主审法官当庭作出宣判。这是贵州省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首次在庭审中亮相。
房屋拆迁引出官司
42岁的胡庆先家住南明区营盘路。经贵阳市政府批准、市规划局同意,贵阳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地段
进行了旧城改造,修建商品房,胡庆先家在规划红线内。拆迁中,双方在产权面积认定等方面发生分歧。2001年3月26
日,金达公司向贵阳市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
2001年10月31日,市房管局作出裁决,由金达公司提供123.58平方米的回迁房安置胡庆先家,并
提供临时周转过渡房,对胡家的无证自建房不予安置补偿;金达公司支付胡家各种费用共计1760元。
收到裁决书后,胡庆先不服,一纸诉状将贵阳市房管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驳回市房管局裁决书。
和以往不同的是,等待开庭的胡庆先和市房管局均接到了南明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的通知。2002年8月8日
,在该院法官助理的主持下,双方交换了证据,并就各自举证的观点发表了看法。
主审法官正式亮相
昨天早上9:05,南明法院行政庭庭长姚卫东首次作为主审法官,身着法官袍坐上审判席,两名合议庭的法官
也着袍坐在姚卫东旁边。在主审法官席前增加了一个以往庭审中从未出现的法官助理席,一名法官助理坐在席上。
9:10,主审法官姚卫东宣布开庭。在对庭前会议作出总结后,主审法官提醒原、被告就庭前会议中由法官助
理提炼出的诉辩焦点“胡庆先家无证部分房屋面积应否予以安置或补偿”进行辩论。
由于在庭前会议中,法官助理已主持当事双方交换了证据,所以庭审中省略了平常繁琐的当事双方举证、质证,
原被告直接进入辩论缓解,对争议焦点提出各自观点。
庭审不到一个小时,原被告双方作完最后陈述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15分钟,由合议庭议后进行宣判。
15分钟后,法庭重新开庭,作出宣判,驳回原稿诉讼请求。整个庭审时间只用了一个多小时。
评说新的审理方式
在休庭时,记者采访了原被告的代理人。他们认为,虽然多了一个庭前证据交换的环节,但是新的审理方式使庭
审更简练和有针对性,通过开庭前证据交换,当事双方也可以做到对整个案件中心有数,明确自己在官司中的胜算。
原告则提出了自己的异议,他认为这样的审理方式,使自己有的观点在庭上没有充分得到表达的机会,是否会影
响判决结果?
针对胡庆先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南明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试行的“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机制”
和“诉辩为焦点为中心的庭审机制”中,当事双方的各种观点在庭前证据交换时就已经得到充分表达,并记录在案,庭审中,
双方只围绕提炼出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使案件审理更加高效、高质,对判决结果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这位负责人还说,新的机制实行后,由于在庭前双方作了证据交换,使当事人更全面地了解案情,明确了官司胜
败的把握,这样就促进了当事双方庭前和解的可能。据了解,目前,该院有5宗案件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时达成了和解协议
。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除南明法院外,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也被列为新机制试点单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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