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朝涛、张则友,实习生张玉琴,通讯员丁成玉) 原江门台山市体育局局长李健扬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700多万元用于赌博一案,昨天上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李健扬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听到宣判书后,“赌徒”局长显得毫无心理准备,完全没有了庭审辩解时滔滔不绝的“风采”。
挪用公款不能退还依法不能从轻处罚
据了解,1996年至2001年6月间,李健扬借职务便利,采取将公款变为私有、以体育局名义借款偿还赌资的手段,先后155次挪用公款到港澳地区和在本地进行赌博或偿还赌债,合计人民币747.55万元、港币11.77万元、美元3761.75元、加拿大元100元。据法院查明,期间李健扬只归还人民币182.1万元,直至案发后所余人民币及港币、美元等款项仍未归还。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健扬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特别巨大且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犯罪后,能主动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本应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但因其挪用的公款大部分无法退还,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公款账户随便提钱管理混乱有机可乘
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李健扬是如何挪用巨额公款用作赌资的呢?据了解,李健扬挪用公款作为赌资,除一部分是以台山市体育局的名义向外单位和个人借款,财务和有关人员均不知情外,另外一部分都是他在本单位用自己的名字甚至指使他人挪用的。
据李建扬交代,当他在单位里借款时,他基本上不需要经单位财务主管同意,同时也不跟副职领导通气。当他知道单位里的哪一个账户里有钱时,他就让出纳去提款,而他则在借条上签个字了事。就这样,李以这种方式前后向单位借款200多万元,把单位的银行账户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银行”;而当他在担任台山市体育局局长职务期间,李以体育局建楼房的名义,在单位支付预付工程款。在领取了该项工程款后,李采取给工程队不付或少付工程款的办法,将预付款私自扣下,同时频频到澳门赌场充当豪客。
不仅如此,李还以体育局资金周转不灵或体育馆急需装修等借口,以体育局的名义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而这些钱都没有进入体育局的账户内,而是流入了澳门赌场老板的腰包;十赌九输是不变的定律,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李又想出一个“好办法”:当有关单位将补偿款和移交款交到体育局时,李又利用其第一把手的便利,指使财务人员将这些钱转账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达到还款目的。司法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台山市体育局的印鉴管理非常混乱,给李健扬“全天候”使用公章挪用公款提供了便利。同时,该局财务管理松散混乱也让李有了可乘之机。台山市体育局的9个账户中,有个别账户早应该撤销但仍然存在。而台山市体育局尽管成立了理财小组,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财务大检查中,单位的财务人员竟然还协助李健扬做假账以避开财务检查一关。
小心翼翼掩人耳目流连赌场乐而忘返
据了解,1999年至2001年间,李健扬到港澳特别行政区赌博达100多次,累计进出赌场200多次。而李健扬不仅在休息时间赌博,甚至在上班的时候也流连葡京赌场。2001年5月间,李先后到澳门15次,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他竟在澳门呆了24天。
为了避人耳目,李健扬在内地和港澳地区赌博时都“小心翼翼”,他经常自己开车到珠海和深圳出关,有时他为了造成自己没有外出的假象,甚至还将他的专用车放在单位里,单独坐出租车去赌博。同时,李还向工作人员约定在一些关键的会议和场合一定出席,但是,当这名“局长大人”赌红了眼的时候,却常将自己许下的诺言抛在脑后。所以台山市体育局在举行会议时经常发生这种情况:一些重要会议要举行时,李健扬迟迟不出现,让与会者等得心焦。而他则打电话回单位说推迟会议,或干脆让其他领导主持会议。
2000年下半年,因为单位的工资和福利金不能正常发放,而需要他这名领导稳定人心的时候,李却将全部精力放在如何弄到赌钱上面,竟向单位员工谎称台山市财政部门没有拨款或体育局的钱给市政府调走了。但大家都万万没有想到,当他们的工资迟迟不能发下来的时候,他们的局长竟在一掷千金地豪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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