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渭源县的公安局长和司法局长近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谢罪,表达了自己的悔恨和自责。由于这两位政府官员施救不力,该县刘营小学的女教师孙祥玉被她的丈夫活活地用斧头砍死了。从惨案发生到官员谢罪,整整过去了三个月之久,应该说,他们的谢罪的确是来得太晚了。
两位官员为什么会在事隔三月之后向公众谢罪呢?一来是因为媒体的曝光形成了强大 的舆论压力,二来是上级机构的再次调查也警醒了当事人。法纪与道德的双重压力终于冲破了官本位的习惯思维,促使两位官员发出了自责的声音。或许人们会认为,这种“被迫的”的谢罪不仅于事无补,相反倒有可能为当事人减轻罪责。然而,我们还必须看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里,官员的公开谢罪还不是等闲能见的事情,有些贪官污吏即使面临法律的制裁,仍然厚颜无耻地为自己开脱,和那些人比起来,这两位局长还是有些良知的。他们的谢罪虽然来得太晚,但那毕竟也是谢罪。谢罪者或许满面含羞,公众却能从这样的谢罪中获得某种收益。
一个社会的健康运行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因此就需要一些别的制约机制,虚一些的有文化、习俗、道德等,实一些的有各种纪律与条例。这些机制在不同的层面发挥作用,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空气,对公众的行为进行调节。如果这些辅助性的制约机制运转得比较正常,很多行为就不至于沦落到必须绳之以法的程度,作奸犯科者也就有可能迷途知返。渭源县两位局长的谢罪无论出发点是什么,它至少会成为一种警示,会对那些“当官不与民做主”的人起到告诫的作用。
这样的谢罪应该成为“惯例”,进而把“引咎辞职”带入到我们的政治生活里,那时,张二江之流就会少很多,渭源惨案、南丹透水、繁峙爆炸之类的悲剧或许能够得以避免。本报评论员 蔡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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