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前我们一直采取的政府组织无报酬招商和政府奖励引资的做法将从现在起逐渐得到改变。昨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和省外经贸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我省将实施委托招商和招商计酬的新做法。省政府也以红头文件颁发了《河南省政府实施委托招商管理意见》。
委托国内外中介机构招商,是国际上普遍流行的做法,也是较易成功的招商途径。我省出台这一重要举措,是招商引资实行商业化运作的重要改革。与国内其他省市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招商不同,我省是直接以省政府的名义,并以文件形式确定委托招商的第一个省 份。
我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河南省外商投资管理局)是实施委托招商的主管部门,负责政策、指导、确定委托招商项目、合同管理、监督和协调委托招商报酬的支付。还有几个重点问题分别是:
受托人必须是经管理部门确认具有从事委托招商活动资格的国内外法人或国外自然人。
列入委托招商项目的条件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国家允许外资经营或参与经营的项目,同时,必须征得项目单位的同意。
委托招商的主要形式有:委托寻找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委托寻找投资者并授权受托人进行项目招商的前期谈判或全过程谈判。
委托招商的计酬,按照委托的不同形式和参与程度确定,按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1‰~25‰计付。
按照“谁受益谁付酬”的原则,合资、合作的项目由中方项目单位负担报酬;兴办独资企业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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