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村民直接选举的村主任上任6个月后,被民政局一纸通知书宣布选举无效。昨日,陈绍南一纸诉状将株洲县民政局推上法庭,请求撤销民政局2002年7月9日的《通知》,恢复自己的村主任职务。
两次投票选定村官
王家洲村位于株洲市城郊,用株洲渌口镇领导的话说:“这里的村民似农非农,似工非工,思想活跃,民主、法制意识较强,选举积极性很高。”
今年1月,该村迎来有史以来第一次“海选”,选举一开始就变成了陈绍南和原村主任陈大付之间的较量。1月15日,选举计票后,陈绍南、陈大付两人票数均未过半,打了个平手。
第二天,由渌口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文高照带领5名镇干部到村监督选举。全村共派出5个流动票箱,每个票箱由4个人负责,其中有一名镇干部。到晚上9时,投票结束,核对时发现收回的选票比发出去的多了7张。
文高照马上召集村里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以及6名镇干部共22人开了会,大家举手表决通过了一个决议:等两个候选人的票数汇总后,谁的票数少,这7张票就给谁。结果陈绍南667票,原村主任陈大付404票,文高照当时宣布陈绍南当选为村主任。
六个月后通知罢官
陈绍南走马上任后,带领村民修路、引资,发展集体经济,并组织村民代表对该村1996年至2002年2月的账务进行清理。正当他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番的时候,今年7月9日,株洲县民政局向渌口镇人民政府发了一个《通知》,说王家洲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主任选举无效。
7月16日,渌口镇政府通知陈绍南,其村主任职务被终止,要求做好工作移交和财务移交。
村民陈洲南等人气愤地对记者说,民政局这样做,剥夺了我们几百村民的选举权。
原告被告各有说法
昨日,记者采访了县民政局一副局长,他说王家洲村主任换届选举中无故多出7票,明显违背“一人一票”的选举原则,但由于民政局6月底才接到举报,经调查属实后才作此决定。
陈绍南的委托代理人、株洲市芦淞区法律事务所副主任李卫兵认为:
第一,被告下发的通知形式不规范,认定结论应由县民政局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委会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同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权力。
第二,对“一人一票”的认识不清楚,“一人一票”是指一人拥有一个投票权,其超权投票行为无效。
第三,对宣布无效后缺乏应有的补救措施。到目前为止一个多月,并没有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复核、复查。(谭忠欣曾令红)
东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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