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6日至19日,一起虚假举报煤矿事故事件在山西省高平市引起震动。这起事件不仅干扰了各级领导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给当地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举报·求助
2002年7月16日,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在组织召开安全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局召开的安全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以及如何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等问题展开讨论。全省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均到会。下午3时,正在采访会议的记者突然接到报社指令,有人向报社举报称:山西省高平市东韩村煤矿6月2日发生冒顶事故,当时8名矿工在井下,后有2人获救,其余6人生死不明。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烧毁井下设施,填埋矿坑。当时已知的3名死难矿工为:赵小红、芦小丑、刘金贵。举报人一位姓陈,一位叫家远,均为河南焦作人,电话为13939199486。报社要求记者尽快赶往出事地点进行调查采访。接到命令,记者立即与山西省经贸委安全处有关领导取得联系,得知他们从未接到过高平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记者又与省安监局调度中心总调度联系,他们也未得到过相关报告。
人命关天,记者不敢怠慢,即刻将举报情况向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巩安库、晋城市安监局局长谭宽年作了汇报。巩安库局长高度重视,要求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火速就此事进行查证落实。谭宽年,一位有着12年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老党员,虽然年岁已五十有余,但工作起来如年轻人一样迅速、高效。听完记者汇报,他立刻打电话到局里,查问分管安全的刘德文总工程师以及安监科有关人员,他们说高平北诗镇东韩村没有煤矿,仅有一个硫铁矿兼采15号煤。谭局长马上责成晋城市安监局副局长闫国强带领安监三科人员赴高平进行实地调查,随后给晋城市副市长李协定作了电话汇报。放下电话,谭局长告诉记者,鉴于举报人所称的这起事故距现在已有40多天,李协定副市长明确指出,不能只听汇报,应亲自前往现场调查。谭宽年决定,立刻带领晋城市乡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吉天义、安监局副局长闫国强、安全科科长徐旭东等亲赴高平,组织调查工作。他还要求,一经查实,要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并对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理,同时欢迎记者参与调查工作,并进行监督。
为了不延误调查时机,下午6时,记者与谭局长踏上了赶赴高平之路。晚9时,按照李协定副市长指示,高平市公安局将北诗镇东韩村硫铁矿矿主及2名股东带回市里连夜进行询问。晚9时30分,李协定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紧急会议,高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晋城市、高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对调查工作作了部署:一、成立由高平市市委书记鄢科武、市长王树新担任组长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调查、外调取证2个小组,分别负责现场保护、组织抢救、同举报人联系以及对知情人的调查等工作;二、立即对东韩硫铁矿全面封锁,保护好现场,并制定出下井检查和组织抢救方案;三、同举报人加强联系,尽可能多地了解一些具体情况;四、7月17日上午组织矿山救护队下井检查、抢救,彻底查明井下情况,掌握证据;五、现场调查组、外调取证组要连夜开展工作,并随时通报情况。
抢险·遇险
通过晋城、高平两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实地调查,包括查看井口、走访群众、询问矿主,初步了解的情况为:东韩村硫铁矿于2001年1月4日领取采矿许可证,2月20开始组织生产,后因邻近废井口煤层发生自燃,该矿受到影响,于2002年6月9日被迫停产,并将井口封闭。经过对该矿工人工资发放表和派出所暂住人口登记表审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芦小丑、赵小红、刘金贵等3名遇难矿工的姓名。
为了彻底查清井下是否有冒顶事故发生,7月16日晚10时20分,高平市政府向市矿山救护队下达了对北诗镇东韩硫铁矿井下情况进行全面勘察的命令。7月18日早晨8时30分,高平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出动2个小分队到达指定矿井,根据副市长秦元发(现场总指挥)的指示,进行矿井的启封工作。首先由杨志国、范海富2人带领三小队打开主井口的封闭,接着由二小队打开斜井的密闭和防爆门。经井口检测,未发现有毒气体。10时20分,救护队队长庞晋中命令郎学龙、李志斌2人带领二小队从斜井进入。该斜井坡度为18度,斜长约为120米,垂直深度约为65米。小分队边检测边前进,共观测了5个工作面、4条巷道、2个掘进面。经过1个小时的勘察,除第五道密闭墙区域外,井下未发现有冒顶事故发生的迹象。11时20分,小分队顺利升井。
在听取了井下勘察情况汇报后,为了不留死角,确保万无一失,高平市委书记鄢科武、市长王树新决定由矿山救护队第二次下井,5道密闭墙全部打开,进行深入检查。当晚7时35分,救护队第二次下井。第一批队员下井后,未发现异常迹象。晚9时23分,副队长郎学龙带领7名救护队员第三次下井。当时井下检测的各种数据为:瓦斯含量3%;一氧化碳含量0.06%,温度为26℃。当救护队员启动第四道密闭墙,拆下顶部中间外面2层沙(土)袋时,突然发生了险情:气体猛烈突出,将内层沙(土)袋推出,并将队员李志斌推倒致伤。经迅速检测各种气体,发现瓦斯含量已高达4.5%,接近爆炸下限,一氧化碳含量0.08%,氧气含量为12%,温度已达30℃,随时有爆炸危险。为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带队指挥员郎学龙当机立断,带领小分队立即撤离,于晚9时58分安全升井。
通过高平军事化矿山救护队副队长郎学龙等16人3次下井现场勘察认定:该矿没有任何事故发生迹象,该矿关闭确实是因为煤层自燃,并不是出现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而故意关闭。随后,他们出具了相关技术勘察报告,并逐一签字。
内查·外调
井下的勘察认定工作,消除了人们对该矿是否发生过矿难的疑问。但随之而来的另一个疑问越来越凸显出来:既然举报人所称的东韩矿并未发生冒顶事故,那么举报人的消息源又是从何而来呢?他们的举报动机又是什么呢?
为了彻底查清实情,事故调查领导组要求外调取证小组加快工作进度,积极与举报人联系,查找消息源。同时,由公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分别深入到河南省辉县市和晋城市陵川县进行内查外调。经过艰难排查,一个名叫季文超的人慢慢被调查组锁定。
经查,季文超,男,40岁,江苏省东海县人,今年5月间,他与举报人所称的“遇难矿工”芦小丑、赵小红、刘金贵等人在东韩硫铁矿打工。5月21日左右,因矿上无法按时兑现工资,他在和芦小丑吵闹后,离开东韩矿到河南省辉县市打工,当时他住在干爹王凤喜家。他告诉王说,山西高平东韩矿出事了,死了6人,芦小丑、赵小红、刘金贵也在其中。后王凤喜将这一消息通知了芦小丑的外甥李家远(举报人)和赵小红的表姐陈国荣(举报人),2人遂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举报。
7月18日凌晨1时11分,外调人员在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杨吕村见到了举报人之一李家远,并由其带路在该村杨秀继煤矿找到了所谓的事故目击者季文超。同日,内查人员在高平市北诗辖区芦小丑一远房亲戚张红发的协助下,于凌晨2时7分,在山西省陵川县崇文镇云谷图村,找到举报人所称的“已死亡矿工”芦小丑(又名芦丑和,家住河南省焦作市百间房乡寺河村33号)、刘金贵(家住河南焦作市小马村矿红房南院22号)。经2人证实,他们6月份在北诗镇东韩村硫铁矿打工时,该矿并未发生冒顶事故,赵小红早已于5月28日离开该矿到别处打工。至此,举报人所称的“高平东韩煤矿冒顶事故”终于真相大白。(本文作者为中国安全生产报实习记者)
编后:只因一次捕风捉影的虚假举报,使有关部门花费了高达100万元的调查费。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反思整个事件,有两点值得我们思考:其一,对于当前层出不穷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瞒报现象较严重的今天,首先应该肯定群众举报是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但是,对于出于报复及出于竞争目的而发生的恶意虚报行为,则不单单是消耗了政府调查成本,也是我国法律禁止的。对于这类恶意举报行为,必须依法给予处罚。其二,我们的政府应该切实完善安全监察体系、建立好安全监察网络,保证畅通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这样才不会“临阵抱佛脚”、冤冤枉枉地花掉了一百万。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没有为“虚报安全生产事故”设置相应的责任条款,希望有关部门在其后出台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规章中能给予明确规定。朱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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