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实习生 张蓓蓓) 今天上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善美代表内司委向厦门两级法院提出建议,要追求“有效率的司法公正”,处理好改革创新和司法公正的关系。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说,市中级法院推出了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五年计划”,两级法院试行案件繁简分流和排期开庭等制度,减少了超审限案件 ;各法院先后选任了一批批审判长和独任审判长,将审判权“回归”审判人员;法院还公开了民事诉讼的一系列程序,促使案件审理“透明化”。据悉,两级法院上半年共审结案件1750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6%,结案率为87.4%,比增16.3%。
今天上午,内司委作了《关于全市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情况的调查报告》,认为两级法院取得了历年以来最显著的成绩,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之多在全国罕见,市中级法院还得到最高法院院长肖扬的专门表扬。
同时,该调查报告也提出,法院的审判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而且,超审限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个别司法文书差错较多。另外,法律事实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在不同法院、同一法院的不同业务庭甚至同一业务庭之间,出现大相径庭的裁判,损害了法院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性。
另外,调查报告还认为,个别法院在执行改革中,过分强调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而忽视了法院的依职权调查取证;少数执行法官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有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提供了财产线索,但案件仍然久拖不执;个别法院中止执行比例过高,执行期限即将届满就予裁定中止;执行拍卖存在同业竞争无序、暗箱操作等问题。
朱珍钮也告诉人大常委会的成员,法院最近重点开展了执行改革,力图解决执行“顽症”。例如,选拔优秀法官充实执行力量;提出成立执行局的建议,统一领导、管理全市的执行法官,同时将执行权分离为裁判权和实施权,力图实现权力的相互制衡,等等。讨论中,内司委委员们也注意到了法院已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改进,认为这些改革对于有效遏止问题的发生无疑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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