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解读
新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于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实施条例从原来的56条改为38条。这次
实施条例的修改,一是为了增强贯彻执行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履行中国政府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的有关
承诺。
著作权保护“中外平等”
按照新《条例》,对于任何一个属于世贸组织成员的著作权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将受到同等
待遇。
据介绍,原来的实施条例规定,涉外著作权行政案件由国家版权局受理。这样,境外权利人就无权到地方著作权行政
管理部门投诉。而新的《条例》取消了这种限制,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同样有权受理涉外著作权案件。
付稿酬期限两个月以内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产生,使用他人作品,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两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条例》还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
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侵害著作权处罚有标准
对于侵害著作权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有了明确标准:发生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条规定,在于加强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时间长短、侵权范围
大小等,在实施条例规定的幅度内,按自由裁量原则,确定个案的罚款数额。
“职务作品”界定新说法
按照新《条例》,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而“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
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中单位“工作任务”一词是实践中区分职务与非职务作品的关键,其准确的界定将避免动
辄就把作品说成职务作品。
杂技、建筑也有著作权
新《条例》规定,受著作权保护的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这实质
上是对杂技中艺术成分的保护。杂技中表现的动作难度和技巧难度,并不受著作权保护。建筑作品在新条例中,指以建筑物或
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
制成的立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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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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