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都法记者马天帅)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系统收受贿赂窝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例———原新都区中医院院长张世宇受贿案昨日在新都区法院公开宣判,张因收受贿赂42.3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他之前,新都卫生系统已有13人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刑,其中包括4名医院院长、两名卫生局副局长及7名医院工作人员。有关人士称,这是在全国卫生系统中查处的最大一起窝案。与此同时,新都检方在侦办这起卫生系统的受贿案中,还首次拿行贿人“开刀”,3名向医生行贿的医药用品销售商被立案侦查,将于近期陆续被提起公诉。
有悔罪表现从轻处罚
昨日上午9时,张世宇由法警押进法庭,身材略微矮胖的张留着胡须,看上去有些颓废。由于此案先已开庭审理完毕,因此审判长宣布复庭后就开始宣读判决书。据法院审理查明,张世宇在1998年至2002年2月担任新都区中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数家公司的药品及医疗器械时,共收受贿赂款共计42.3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张世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同时认定,张有自首情节、退赃积极、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故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张世宇在成都购买的写字间和在新都区购买的营业房,没收的两处房产及赃款42.3万元上缴国库。
宣判后,记者两次询问他是否上诉,他想了一会后用低低的声音说:"我还要想一下。"不知吃回扣是犯罪作为一院之长,张世宇在法律常识方面的欠缺令人大为吃惊。他的律师在会见他时,他问的第一句话竟是:"回扣是不是受贿?构不构成犯罪?"检方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张世宇曾在看守所写了一封长信,详细分析了自己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他写道:"我想,只要我买的药品价钱不比别的医院高,没有多花医院的钱就没有错,至于收点好处费,是他们(药品销售商)主动送给我的,况且人家都在收,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在主动交代了自己受贿的情况和全额退赃后,张恳求让他"回到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他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他还以为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了呢。窝案引发业界地震其实,在张世宇之前,新都已有4名医院院长、两名卫生局副局长及7名医院工作人员因"药品回扣问题"先后被检方提起公诉,由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处刑。除一名医院院长因受贿金额较大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外,其余的涉案人员均被判处了缓刑。今年年初,新都区检察院陆续介入区卫生系统的"回扣"问题。"那几天,检察院的车子隔不了多久就到医院带走一个或几个人。那可真是各种消息满天飞!"而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眼见着领导们一个个被"带"走,那几天院里都人心惶惶,"一些人一方面装出事不关己的样子,一方面又忍不住要打听一切有关的真真假假的消息。"上至卫生局两名副局长、中至五家医院的院长,下至药房部主任等一干14人同时涉案,还是让卫生系统乃至整个新都城区为之震惊。"可以说,这是在全国卫生系统中查处的最大一起窝案。"新都检方一人士如是说。根治腐败必须推行透明采购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曾对药品采购中的职务犯罪问题作过详细的调研。调研发现,医院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医药用品采购中不实行招投标,往往由院长、药房部主任说了算等情况是导致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根源。就此,省检院曾建议我省卫生系统应大力推行医药用品采购公开招投标,而且这种招投标不能走过场,应该公开、透明。此外,加强内外监督,在医疗系统开展法制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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