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柳州八月十四日电引人关注的“柳州市三朦工贸有限公司诈骗、行贿案”主犯麻琳、姜保林,经最高人民法院
核准,今天上午在广西柳州市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悉,成立于一九九五年一月的柳州三朦工贸有限公司,通过虚报注册资金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麻琳任董事长,姜
保林任总经理。
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麻琳、姜保林伙同他人以付高息为诱饵,诱骗个人或单位到其指定的柳州市金融
机构开户存款,然后采取私刻存款人印章,制作并使用假转帐支票七十张、汇票四张,共计骗出资金人民币一点四亿余元人民
币。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前述两犯伙同他人通过中介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谎称:只要将款存入其指定的
金融机构,并提供存单复印件及不提前支取存款的保证书,即可获得百分之七左右的月息,诱骗有关单位和个人到其指定的金
融机构存款。然后采取在存款人的保证书上添加委托贷款的内容,或以私刻存款人印章,伪造贷款委托书等手段,从金融机构
骗出贷款一百一十五起,金额达一点二八亿余元。嗣后,两犯用后骗贷款偿还前骗贷款本息计六千八百余万元,实际骗取贷款
五千九百余万元。
此外,麻、姜两人还先后向金融机构等单位人员行贿四十九万余元,犯行贿罪。
案发后,警方从本案被告人、中介人、存款人等处追缴赃款及物品折款计一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九千零二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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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中级法院于一九九九年四月分别以诈骗罪和行贿罪判处麻琳、姜保林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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