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淮林通讯员姚丽娟)据深圳市深圳河治理办公室消息,近日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批准,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工作小组职权范围比过去扩大,除继续承担深圳河治理工程外,还将承担深圳河污染治理事宜。由此将使深圳河第四期治理工程的构想有望变为现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是在采纳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办公室的建议后做出此批复的。
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工作小组成立于1982年3月,代表双方政府负责领导整治深圳河的全面工作。
随着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深圳市政府、社会及治河部门对深圳河的功能定位也有了提高。目前提出的深圳河四期工程设想的目标为五项:一、治污;二、防洪;三、航运;四、旅游;五、土地开发。这些设想显然大大超过了当初深港双方共同认定的目标。
按设想目标,四期工程将在深圳湾到大鹏湾开挖一条10公里长的人工河道,利用大鹏湾和深圳湾的潮差将深圳河水由现在的来回流动改变为单向流动,不断带走污水,彻底改变水质。工程完成后,深圳河的防洪能力将由50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500吨级珠江水系船队可从深圳湾直驶大鹏湾,直达盐田港和远洋运输相连接。同时河上旅游得以发展,沿岸经济贸易和房地产得以开发。深圳河将成为具有水利、经济、文化、景观及社会综合效益的美丽的名河。
深圳河四期工程设想于1996年由深圳市政府提出和呼吁,深圳市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和收集水文资料等工作,同时也在联合工作小组会议上向港方通报了这一情况。
治理深圳河联合工作小组职权范围的扩大,预示着深圳市政府一向关注的深圳河四期工程的构想将有可能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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