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南方日报
新华网广州8月14日电(林健生项仙君刘洁辉林纯逸)“在我省106国道短短的佛冈路段改造工程中,就有佛冈
县原县长廖添财在内的18名领导干部因受贿落马,可谓一公里倒下一名干部!”
昨天,在省检察院与省建设厅联合召开的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罗列出来的案例的确令人
触目惊心!
职务犯罪:“豆腐渣”工程由此产生
据材料反映,广东省某市检察机关1999年至2002年6月共立案查处贿赂犯罪案件132件136人,而发生
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就有70件72人,占查办贿赂案件总数的53%。建筑工程领域中特别是重点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不仅严
重腐蚀干部队伍,而且潜伏着重大的安全隐患,“豆腐渣”工程由此产生。在广东交通系统“5·28”特大案中,受贿的有
32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16人;牵涉30多个公路建设单位和6个市的公路建设管理部门,
涉及多条高速公路和多段道路建设工程;涉嫌受贿金额人民币1263·58万元、港币149·6万元以及贵重物品一批。
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其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首先,直接危及投资效益,造成投资失控或巨额资金流失。其次,危
及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投资的流失,使得直接用于工程的费用严重“缩水”,势必造成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甚至偷
工减料。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质量和安全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第三,破坏党和政府及建筑行业的形象。
有鉴于此,积极有效地在重点工程领域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不但是建设部门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而且是检
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一个重要课题。
地铁二号线:一公里造价减少1·4亿
1995年地铁一号线开始动工时,广州市检察院曾经提出过在一号线开展同步预防,但遭到当时的地铁公司总经理
陈清泉的拒绝,他十分反感地说:“我们搞地铁建设用不着外人来管。”
权力失去监督,地铁一号线建设过程中便发生包括原总经理在内的10件职务犯罪案件。广州地铁总公司新任领导卢
光霖总经理坚决支持检察院在地铁二号线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并邀请市院以开展这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地铁总公司的一系
列改革活动。
今年年底首段开通的地铁二号线,建设工期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多,土建质量优良,设备系统国产化率为70·21%
,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总体技术水平不低于一号线,但平均每公里造价估算为5·22亿元,比一号线6·62亿元下降了
21·15%。
广州新机场:廉洁协议封杀黑箱操作
广州白云国际新机场投资额达197亿元,一开始,白云国际新机场迁建指挥部就与市检察院协商决定,各承建商在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书》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廉洁协议》。协议规定:机场迁建指挥部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建
商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对方的礼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履行职责有影响的邀请和娱乐活动等。承建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
用向指挥部及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不得为指挥部及个人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
、家电等物品。一些承建商在签约后表示,他们免了请客送礼的烦恼,解除了招投标中黑箱操作的顾虑,可以安心放手地搞好
工程建设。
广州本田:未发生一宗违法违纪案件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自投产之日起就与市检察院签订了《工程承包廉洁协议》,仅1999年,该公司改造建设项
目多达380个,投资金额4亿多元人民币。至今未发生一宗违法违纪案件。一施工单位领导感慨地说:“我们在广州本田取
得1000多万元的工程,对他们的招待费为零,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名词解释同步预防
同步预防是针对具体工程建设所开展的一种专项预防,通过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同步跟踪监督、防范,从源头上遏制
腐败。同步预防既有预防工作的共同特征,又有其“个案性”。因此,开展工作时,要针对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采
取切合实际的、可行的预防措施,才能保证取得成效。自1998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在18个重点工程项目中出动400
多人次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大大降低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率。
抓工程建设同步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要推进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有形建筑市场,整个行业的管理才能步入规范
化、法制化的轨道。(责编/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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