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建樟获刑十三年法院一审认定其担任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四年间受贿近百万元
-新闻追踪本报讯(记者赖颢宁)哀叹“难过金钱关”的巨贪———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关建樟,昨天上午在
广州市中级法院设于花都的法庭听判(此案详情见本报4月12日及6月18日报道)。法院认定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成立,
即关建樟共受贿人民币30万元、港币63万元。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经审理查
明,关 建樟在担任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市政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和大
中修工程、污水处理及分管市政管理处等职务上的便利,于1996年至2000年11月间,先后12次收受工程承包商贿
赂人民币30万元、港币63万元。今年4月11日,该案开庭审理,关建樟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不持异议,但辩解自己受贿
只是介绍包工头接些零星工程,并不干预工程招投标。案发后,关建樟在纪委办案人员的耐心工作下,主动交代错误,配合组
织调查,积极退赃,将收受承建商的非法所得100多万元全部退出。关建樟曾在交代材料里忏悔:“从收包工头的小恩小惠
,逐渐大贪,自己的世界观是送家属子女出国,为家庭和个人留后路,这(人生观)怎么能不变呢?”据悉,关建樟通过特殊
途径,让妻子于1995年外派赴港,随后移民加拿大;又通过某业务公司帮忙把读高二的儿子送去加拿大自费留学,并得以
定居。其女儿原本在广州市某学院就读,也获准随迁加拿大。其女婿后来以夫妻团聚的名义也申请迁往了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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