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上新水平,广州市政府于本月12日出台《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上新水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40条对私营企业在融资、用地、投资开放领域、技术改造以及“走出去”等多个方面给予优惠。《意见》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主体投资经营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
据悉,这是近年来广州在扶持、壮大私营经济方面出台的最开放、最到位的经济政策 。
股份制改造方面鼓励私企参与国企改制
《意见》鼓励私营企业进行多种形式、低成本、高效益扩张,支持帮助私营企业发展为上市公司。支持私营企业通过买壳、参股等形式重组上市公司。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合资、合作、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并享有与国有企业相关的转制优惠政策。
科技创新项目方面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对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按照“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不分隶属关系”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范畴。将那些已经形成一定基础和优势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纳入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挖潜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投资准入方面鼓励私企投资基础设施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对个体、私营经济全面开放。
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国家和省、市鼓励发展的产业和技术项目、兴建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主体投资经营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站场、停车场、生态修复、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污管道、电力、绿化、园林、道路、能源、水利、公共信息网络、公共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
对自来水、煤气等公用事业,可逐步采取“厂网分开”的方式,在保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吸引个体、私营经济主体参与自来水和煤气的生产经营。
出国手续方面私企老板出国手续简化
简化出入境管理手续,取消商务、学习考察等境外邀请函,方便个体、私营企业出境从事商务活动。对申办3个月赴港、澳商务签证的,取消纳税限制,实行按需审批。
对个体、私营企业纳税大户,实行资格认定报备制度,根据当年纳税额办理1年或3年多次签证,方便个体、私营企业拓展外经贸业务。
信用担保方面鼓励私企建立互助资金
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建立互助资金和联保制度,通过企业入股、社会筹集和政府支持建立互助资金,发展以市场机制动作的信用担保公司,为个体、私营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的信用担保。鼓励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
发展用地方面建企业园区解决用地难
各区、县级市要根据本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兴建不同类型的经济发展园区,解决个体、私营企业用地难的问题。鼓励个体、私营企业进入各级、各类经济发展园区兴办企业,涉及用地可到规划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分别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文件等有关手续。
在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的农村集体用地上已经建成的比较集中、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园区,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规划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村庄规划时,可将其优先确定为村经济发展用地,并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使这些园区的企业能够获得合法的土地产权。(本报记者 梁文 姚伟新 实习生 蔡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