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上海市出租行业从几年前的500余家公司,已经减少到目前的200余家。在300家左右小公司被大公司兼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公司没有履行正常的“清税清票”手续,个别“改换门庭”的司机用无效发票欺骗、坑害乘客,乃至用假币找零,主观恶意显而易见。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票据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和出租汽车管理处的规定,更触犯了《刑法》。
本报讯又是一张根本找不到责任人的发票!可发票上的名称确实是自己刚刚收购的A出租车公司,不管怎么说,企业信誉重要,某出租汽车公司还是主动承担了责任。面对最近接二连三的类似投诉,钱经理真是有苦说不出。上周五的晚上,潘小姐乘坐一辆出租汽车到曲阳路玉田路,停车后,计价器显示车费19元。潘小姐拿出“一卡通”,可司机说拉不出钱,没法用。潘小姐拿出一张100元钞票,司机找了四张20元的和一枚硬币给她。下车后潘小姐才发现,20元的票子都是假钞!再看发票:发票上的车号和工号都被司机撕掉了。潘小姐拿着不完整的发票到出租汽车公司投诉。
昨天中午,某公司的钱经理接到投诉后,立即给潘小姐送去100元。他苦笑着告诉记者,今年3月,他们刚收购了总共只有6部车的A公司,可原来的驾驶员并没有一起过来。A公司的发票不能在他们公司的计价器上使用,所以使用这张发票的人肯定不是他们的驾驶员。他猜想,是带着发票的原A公司驾驶员所为。钱经理还说,最近他经常接待拿着A公司发票来投诉的乘客。钱经理提醒乘客,下车时,一定要验视发票是否清晰、完整;核对你所乘坐的出租车名称是否与发票上的一致;并尽量记住司机的服务卡号。(记者 刘昕)
|